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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通走动式养成教育的最后一公里
发布时间:2024-02-22作者:杭义寿供稿:督导室点击数:882

【摘要】广州市开云在线登录入口外语学校(简称外校)从1993年建校以来始终坚持以“实施全人教育,为学生的终身发展筑基,培养走向世界的现代人”为办学宗旨,以“先做人,后成才”为育人特色,注重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自从学校提出走动式管理理念,实施全员育人战略,外校校风开始发生根本性好转。

【关键词】养成教育、走动式管理、最后一公里

 

养成教育是终身的教育,是管一辈子的教育。教育家叶圣陶说:“什么是教育,简单一句话,就是养成良好的习惯。”习惯是养成教育的具体体现,也是养成教育的产物。养成教育包括听课、自习、饮食、睡眠、仪容仪表等各方面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

现代网络与微信的日益普及为学校管理提供了极大的方便,日常的上传下达往往都是通过校内邮件或微信来沟通,校级领导把通知发到中层领导微信群,中层领导把通知发到基层年级主任微信群,年级主任把通知发到班主任微信群,班主任把通知发到本班老师微信群。表面上,管理的效率提高了,但时间久了,各级管理层就会对网络与微信产生依赖,因为坐在办公室里喝茶、看书、上网多舒服。自下而上汇报工作也是如此,本班老师在班级微信群向班主任汇报学情,班主任在年级班主任微信群向年级主任汇报班级情况,年级主任在领导微信群向领导汇报年级情况。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出发,层层上报避免不了报喜不报忧的现象。

 

走动式养成教育的尝试

由于学校领导带头经常在校园走动,发现管理上的漏洞,各学部学生养成教育存在不少问题。学校倡导走动式管理,要求各学部中层领导多下去了解实际情况,并重申养成教育的若干规定,学生在校期间不许吃零食、不许玩手机、不许穿拖鞋上课、不许上课睡觉、不许拍拖……

每学期开学的前两周开门红活动,校园整体环境确实不错,吃零食、玩手机、穿拖鞋上课、上课睡觉、拍拖等违纪现象很少,但是无法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外校的老生都知道,外校不管抓什么,无论开头多么严格,都是一阵风,开学的前两周自律一些,等风头过去,一切依旧如故。

每逢开放日、家长会、上级检查、外来学习……自上而下发邮件、发微信群,开教师大会,开班会,向学生反复强调不许吃零食、不许玩手机、不许穿拖鞋上课、不许上课睡觉、不许拍拖……同学们也是很配合,大家心照不宣,反正就那么一天,没有学生会和自己过不去,非得往枪口上闯。等到那特殊一天过去,一切又依旧如故。

 

打通最后一公里

为什么走动式养成教育会出现一阵风的现象,造成其顽疾的症结到底在哪里呢?外校有六千名学生,每个学部差不多一、两千人,仅仅依靠各学部学生处主任、干事和年级主任开展走动式养成教育,确实力不从心,坚持一、两周,咬咬牙,忍一忍,挺过去,还可以。如果要持之以恒地天天这么抓,任何人都无法忍受。唯一的选择,走动式养成教育不能依靠少数几个人,必须走向深入。

走动式养成教育如何才能走向深入?在关键时刻,万校提出了全员育人的理念,养成教育人人有责。让每一位老师都参与到养成教育中来,这就是养成教育的最后一公里。养成教育人人有责,问题是能不能落到实处、能不能持之以恒,这是最后一公里的关键。学校为了打通养成教育的最后一公里,1996年学校成立了督导室。根据工作分工,由我负责督导学生的养成教育,我每天只要没有课,就在校园各个角落检查、拍照、反馈。由于出于公心,慢慢地赢得了老师和同学们的理解、支持。





 

严格执行携带手机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全体班主任和生活老师都参与到学生的手机管理。各学部、各年级组织不定期的用探测仪检查手机。现在同学们周日返校都会主动把手机交给班主任,在课室、宿舍里已经很少查到玩手机的了。夜晚睡眠好了,白天上课就精神了。手机问题解决了,听课效率自然会提高。因为全校老师齐抓共管,现在外校课堂已经从过去的昏昏欲睡转变为聚精会神。





 

现在校园里很难再看到买零食的了,同学们从内心深处意识到零食的危害。昔日戏称第三学生饭堂的教学楼架空层如今成了晚自习后的公用自习室。过去的“吃货”如今变成了“学霸”。

外校从校级、中层、基层领导到全体教职员工轮流值班,经常深入班级、宿舍、食堂等校园场所,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打通了走动式养成教育的最后一公里。走动式养成教育作为一种看得见的一线现场管理,领导、老师更加贴近学生,建立了领导、老师、学生的互动关系,全校上下一心 ,形成了一股内聚力。一分布置九分落实,坚持一抓到底、一以贯之,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近年来,外校校风发生了根本性好转,同学们在零食、拖鞋、拍拖、外卖、迟到、手机、跑饭等方面有了很大改变,外校“先做人,后成才”的办学理念日益变成现实。 

 

参考文献:

①卢新宁《“内容+”将成为媒体融合关键词》,《新闻战线》2017年9月

②唐绪军《中国新媒体发展报告(2017)》,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7年版

      初审:项恒鹏
      复审:熊士军
      终审:魏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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