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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当选“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副会长单位”
发布时间:2024-04-10作者:供稿:党政办点击数:211

2024年4月9日,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换届大会暨广东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大会在珠江宾馆会议中心一楼礼堂举行,我校万清华校长、项恒鹏校长助理参会。

 




在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换届大会上,根据《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章程》,经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第四届第一次会员大会审议,万清华校长当选为“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副会长”(任期4年),我校当选为“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副会长单位”。

 



 

初审:杨少华

复审:熊士军

终审:魏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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